懂法律的来看下~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
我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6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单位想和我续签2007年的劳动合同,但是我2月底或3月初将要辞职,现在1月份还要不要和单位续签合同呢?(合同上要求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但我会随时交辞职报告上就走人)
如果确定2月底或3月初将要辞职的话,就不要再续签了。 签了合同要提要终止,总是要给对方一个期限,你也知道是30天,那么为什么要签呢。 如果单位要和你签,找理由拖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