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时遗产的分配问题母亲有两个儿子,母亲死后留有一间房产。母
母亲有两个儿子,母亲死后留有一间房产。 母亲生前一直有小儿子照顾,直至终老;其间,大儿子一直没有来探望、照顾母亲。但是,母亲死后,大儿子找到小儿子,索要房屋一半的产权。 大儿子有来源 小儿子不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给大儿子,后大儿子把小儿子告上法庭。 诉讼请求就是房屋产权的50% 请问,大儿子能得到遗产的多少? 我觉得大儿子并没有进主要的赡养义务,所以法院应该判给他小部分遗产,但是后来又听在法院工作的人说,这案子就应该算是一人一半。 我想问问,这类案件审理的结果,大多是怎样判决的。 谢谢。
法院工作人员的说法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你所举的例子中,“母亲生前一直由小儿子照顾,直至终老;其间,大儿子一直没有来探望、照顾母亲。”小儿子对母亲尽心尽力,尽了全部扶养义务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理应得到遗产的全部或大部;大儿子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小儿子应该在庭审时,向法庭说明自己跟大儿子在扶养母亲问题上的所作所为,请求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做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