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柜被撬窃,现在作案者已被抓获一个多月,公安机关有没有义务告知?
我家的一只柜于8月26日晚被罪犯撬窃,盗走现金近三万元。公安机关已于10月份将罪犯抓获,但又一个多月过去了,被害人未得到任何此案情况,看来被偷走的近三万元也无一点着落。每次向公安局询问,都以正在调查为由回避,并说要等移送法院处理。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公安机关有没有义务将有关案情告知被害人,或作出一定的答复?
首先可以告诉你,在公安侦察阶段你无权询问案件的侦察或发展情况。公安部门在侦查过程中,确认赃款是你家失窃的,该赃款没有被犯罪嫌疑人挥霍的情况下才发还给你。发还的时间一般是在该案移送检察院之前。也有一种情况是赃款随案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决确认你领取。如果法院已经结案了,你还没有得到发还的赃款,就可以前去公安部门询问有关三万元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