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何时产生的?有哪些风俗习惯?
羌族 古老而年轻的牧羊人——羌族 羌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现有人口198252人;主要聚居区是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其余散居在该州的汶川、理、黑水、松潘等县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绵阳市的北川等县,贵州省的石阡县和江口县。 历史 羌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早在三千多年前,殷代甲骨文中就有关于羌人的记载。炎帝神农氏是传说中我国农业的始祖,姜姓,乃羌人中最早转向农业生产的一支。他们主要在青藏高原东部边缘。这里山高谷深,林茂水急,物华天宝,资源丰富,盛产名贵药材,又是国宝大熊猫和珍稀的金丝猴生息之地。 羌族以农业为主,以畜牧业为副,以狩猎和多种副业为辅助。 羌语属汉藏语系缅语族羌语支(另一说为藏语支)。分南、北两种方言。许多人懂汉语。没有文字,长期通用汉文。羌族的祖先党项羌曾创造使用过西夏文。保存至今的西夏文文献直到20世纪初才被少数学者解读。 古羌族人是大西北的最早开发者之一,是夏朝的主要组成部分,羌方是商朝的方国,主要居住在甘青一带。隋唐时进入藏北和川北。宋代党项羌建西夏国,元代不少将领出身于勇武善战的羌族。鸦片战争中曾有羌族土屯兵赴广东、浙江抗敌。辛亥革命及红军长征得到羌族人民的大力支持。解放战争中羌族地区有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斗争。 碉楼巍巍柱西南 羌族建筑以碉楼、石砌房、索桥、栈道和水利筑堰等最著名。 羌语称碉楼为“邛笼”。早在2000年前《后汉书·西南夷传》就有:冉駹人,“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的记载。碉楼多建于村寨住房旁,高度在10至30米之间,用以御敌和贮存粮食柴草。碉楼有四角、六角、八角几种形式。有的高达十三四层。建筑材料是石片和黄泥土。墙基深1. 35米,以石片砌成。石墙内侧与地面垂直,外侧由下而向上稍倾斜。修建时不绘图、吊线、柱架支撑,全凭高超的技艺与经验。建筑稳固牢靠,经久不衰。1988年在四川省北川县羌族乡永安村发现的一处明代古城堡遗址“永平堡”,历经数百年风雨沧桑仍保存完好。 据2001年7月12日《四川日报》载杜林、李彬林文章称:在现存的古羌寨中,理县桃坪羌寨最为典型,有史书记载,该羌寨始建于公元前111年,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桃坪羌寨外设8个寨门,为八卦布局,寨里有31条通道,四通八达,连结各家,各处都有对外射击的暗孔,为旧时防敌争战而备。寨中目前仅存石碉楼2座,均9层30余米。因被联合国教科文官员称赞,目前已开始启动申报人类文化遗产的准备工作。 羌族民居为石片砌成的平顶庄房,呈方形,多数为3层,每层高3米余。房顶平台的最下面是木板或石板,伸出墙外成屋檐。木板或石板上密覆树丫或竹枝,再压盖黄土和鸡粪夯实,厚约0. 35米,有涧槽引水,不漏雨雪,冬暖夏凉。房顶平台是脱粒、晒粮、做针线活及孩子老人游戏休歇的场地。有些楼间修有过街楼(骑楼),以便往来。 羌族地区山高水险,为便利交通,1400多年前羌族创造了索桥(绳桥)。两岸建石砌的洞门,门内立石础或大木柱,础与柱上拴胳膊般粗的竹绳,多则数十根。竹索上铺木板,两旁设高出桥面1米多的竹索扶手。 栈道有木栈与石栈两种。木栈建于密林,铺木为路,杂以土石;石栈施于绝壁悬崖,缘岩凿孔,插木为桥。 羌族民间石匠农闲时常外出做工。举世闻名的四川灌县都江堰工程,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仍在造福利民,其中就凝聚有古代羌人的血汗和智慧。 羌笛悠悠传千古 悠久的历史与长期闭塞的生活环境,使羌族的精神文化中保留了不少淳朴厚重的古代遗风。我国古代最早产生的两种文学形式是古代诗歌与古代神话。这两种文学形式至今在羌族民间仍有巨大影响,而且传承着不少优秀作品。羌族的男女老幼大都会唱民歌,歌词多为4或7个音节一句,类似于汉文中的四言诗与七言诗。从内容来说,有苦歌、山歌、情歌、酒歌、喜庆歌和丧歌等。羌族神话著名的有《开天辟地》、《山沟和平坝的形成》、《造人类》、《斗安珠和木姐珠》等,其中所说的姐弟成婚、射落8个太阳的故事,曲折地反映了原始社会羌族的生活。 羌族乐器中最著名的首数羌笛。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羌笛三孔”。马融《长笛赋》言:“近世双笛从羌起”。唐代《乐府杂录》载:“笛,羌乐也。”宋代陈?D《乐书》记有:“羌笛五孔”。可见其历史久远。当然,羌笛能够声名远播,久享盛誉,与唐初著名诗人王之涣的千古绝唱《凉州词》不无关系。“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首词在过去是发蒙的幼童都能背诵的。今天的诗人若能有更多的写少数民族文化的佳作传唱,定会为各兄弟民族的文化传播与交流起积极作用。近代流传于四川羌族地区的羌笛,管身竹制或骨制。竹是岷江上游的油竹,削成方形;骨是羊或鸟的腿骨。今羌笛管长17厘米,直径1厘米,单簧,双管,竖吹,六声阶,多独奏。音色明亮柔和,哀怨婉转,悠扬抒情,牧人常于山间吹奏自娱。古羌笛既是乐器,又是鞭竿,因有“吹鞭”之说。 民间舞蹈主要有“跳沙朗”(羌族锅庄舞)、“跳盔甲”(又名“铠甲舞”)、“跳皮鼓”、“兰干寿”等。“跳盔甲”是种古老的传统祭祀风俗舞,过去多在有战功的将士葬礼上跳。数十个舞者身披生牛皮铠甲,头戴插有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肩挂铜铃,手执兵器(多为长刀),分列对阵而舞,吼声震天,威武雄壮,把勇武不屈、豪放豁达的民族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使粗犷淳朴的古代民风跃然再现。 情意绵绵咂酒香 羌族酿酒的历史也非常悠久,原因之一是古羌人的一支首先从事农业。原因之二是,“禹兴于西羌”,而我国酿酒先圣仪狄是禹之臣,杜康是禹的后裔。羌族男人皆有海量,所以虽喜豪饮,但却很少烂醉滋事。独特的饮酒方式是喝咂酒。酒以青稞、大麦、玉米酿成,封于坛中,饮时启封,注入开水,插上竹管,众人轮流吸吮,或每人一根吸管饮,因而称之为喝“咂酒”。喝多喝少,自己量力尽兴,绝无逼饮强灌之举。边饮边加清水,直到味淡。咂酒是种低度的醪糟酒。饮时先由在场的最长者讲说四言八句合辙押韵的吉利话,作为“祝酒词”,然后按年龄长幼依次轮咂。平辈们在一起饮咂酒,可以每人插一竹管于坛中,同时饮用。 羌族民间还有“重阳酒”,“玉麦蒸蒸酒”。孩子和妇女常饮加了蜂蜜的甜酒。 羌族的主要节日有“羌历年”、“六月节”、“祭山会”、“五月初五”等,每逢节日,都要乡里聚会,亲友团圆,歌舞欢庆,饮酒叙情。若在场院歌舞,酒坛摆在场地边;若在碉房里聚会,酒坛放在桌下或墙边。谁在集体舞蹈中跳累了,想喝点酒歇息一下,谁就可以到酒坛旁吸饮聊天观看节目。 婚庆用酒是大多数民族的习俗,羌族亦不例外。羌族在婚礼前一天的晚上,男女双方家都得设宴招待各自的房族长辈,共饮咂酒,谓之“吃开坛酒”。 羌族人的婚礼一般为花夜、正圆、回门三天。“花夜”是指迎亲仪式,男女双方都要举办,但重点在女家,因而又称“女花夜”。在仪式上男方的红爷(媒人兼婚庆司仪)要用羌语致《接亲词》,主要内容是赞美男女两家的品德和这桩婚姻的美好,强调“田地房产不足计,人好才算美姻亲”。女方外管人致《答词》说的是“两家自古是亲戚,房屋财产不用提,不看彩礼看情谊,古亲旧眷更亲密”。即将出门的姑娘要拜家神,拜家门亲戚,并把自己近年来做好的一大背兜鞋交给司仪,由其一面代表姑娘致谢,一面分赠给长辈和亲戚。畅饮咂酒,欢跳沙朗,直至深夜。“正圆”又称“正宴”,是成亲大礼,最为隆重。当新娘的父亲祭告家神时,新娘即开始放声哭嫁,表达对父母亲戚的惜别和依恋。新娘在七八个伴娘的簇拥中出门时,亲友们都泪水涟涟,哽咽哭泣,并不断表示祝福。悲喜交加,情感复杂,感人至深。新娘到新郎家村寨时,整个村寨一片欢腾。先是礼炮数响,接着鞭炮齐鸣,乐队高奏喜调,邻里欢呼雀跃。婚礼上亲戚们致新人的嘱咐词主要讲的是“尊老爱幼是本分,待人谦和莫争纷,养儿育女理好家,创建家业靠勤奋”。第三天“回门”,有些地方叫“谢客”。是新娘返回娘家,携新郎答谢女方亲友。羌族社会中舅权较突出,他们及其他长辈的教诲多是:“如今你们成了家,不比过去靠爹妈。既要勤劳忙生产,还须节俭来持家”。午宴后客人告辞,家门房族及帮助操办婚礼的人当晚还要在女家欢宴歌舞。 白石莹莹象征神 羌族过去的宗教信仰中,表现较为突出的是自然崇拜,相信万物有灵。至今民间仍有不少遗存,他们把白石和杉树当作众神的象征。白石是一种白色的石英石。农历每年正月初三大清早,是各家各户同时过敬白石节的时刻。家家房顶的白石神位前,都摆上了酒和馍馍等供品,并用柏枝点火生烟,以敬神灵。村寨里香烟飘渺,夜色将尽,仿佛天地合一,???o?o,给人一种人神相通的神秘感。羌族心目中的山神、羊神、石王爷、菩萨、牛王爷、财宝等,都以白石来作象征,或以白石雕像作为祭祀对象。民间俗语说:“白石头放在路上,黑石头放在路边”,说明他们黑白分明,也说明白石在他们的意识里地位高。白色代表公正合理,黑色代表淫邪不规。在屋顶上立白石神位,是为了以正压邪,保佑家人平安。关于敬白石的来历,民间传说是,古代羌人在大迁徙中,来到现居住地岷江上游,遭到“戈基人”之侵掠。羌人首领受神的启示,以白石和硬木棍为武器战胜了敌人。羌人感激神灵,但又不知神的形象,于是以白石替代,世代祭祀敬奉。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可把它看作是对祖先的怀念与崇敬,因为他们创造了石器,与硬木棍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原始的农具及兵器,它们对祖先的生活是至关重要的。石头以其坚硬牢固受到原始人类的敬重,在中国有一定的普遍性。女娲以五彩石补天,精卫以石填海,“泰山石敢当”的传说,南方许多地方的巨石崇拜都是例证。羌族以石筑房,以石筑堰,以石匠技艺精湛而谋生闻名,他们敬奉白石自然便不足为奇了。 简 介 羌族,有人口198252人;主要聚居区是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汶县。其余散居在汶川、理县、黑水、松潘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绵阳市的北川等县。自称“尔玛”,意为“本地人”。今天的羌族是古代羌族人中保留下来的一支。 羌族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另一说为藏语支)。分南、北两种方言。许多人懂汉语。没有文字,长期通用汉文。羌族的祖先党项羌曾创造使用过西夏文。保存至今的西夏文文献直到本世纪初才被少数学者解读。羌族现主要经营农业。工业从无到有,已兴建起制革、造纸、木材、水泥、化肥等工业。刺绣、挑花、编织是羌族人民的传统工艺。 羌族以农业为主,以畜牧业为副,以狩猎和多种副业为辅助。 悠久的历史与长期闭塞的生活环境,使羌族的精神文化中保留了不少淳朴厚重的古代遗风。羌族的男女老幼大都会唱民歌,歌词多为4或7个音节一句,类似于汉文中的四言诗与七言诗。从内容来说,有苦歌、山歌、情歌、酒歌、喜庆歌和丧歌等。 历 史 藏族的先民自远古时就居住于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6世纪山南雅隆部落首领,成为当地诸部的领袖,号称“赞普”(王),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7世纪初,赞普松赞干布统一整个西藏地区,定都逻娑(今拉萨),在汉文史籍中称为“吐番”。公元641年赞普松赞干布与唐朝的文成公主联姻,被唐封为附马都尉西海郡王。公元71O年,犀德祖赞又与唐朝的金城公主联姻,由于与东部中原地带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使西藏社会逐步有了很大发展。元朝把藏族地区置于中央王朝统一治理之下,设置由中央管理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包括西藏在内的全部藏族地区。明朝也设置了行都指挥使司等地方行政机构。清朝,在中央设置理藩院,管理西藏、蒙古等地事务。对西藏地区正式册封达赖喇嘛(1653年)和班禅额尔德尼(1713年),设立西藏地方政府“噶厦”(1751年),并任命驻藏大臣(1728年)。历届民国政府也在中央设立了管理蒙藏事务的专门机构。1934年,国民党政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是中央派驻地方的专门机构。新中国成立后,1959年建立了西藏自治区。 礼 仪 在西南羌族等少数民族中流行着一种饮咂酒的待客礼仪。家有贵宾至,主人往往请客人喝当地特有的泡坛酒(即“咂酒”),以表敬意。先将桌子和盛有糯米酒的酒坛放在堂屋中,桌子四周不设座,客人围桌而立。饮前,主人叫主妇出来启封开坛,并端上一只盛满热水的盆或碗。人们以通节细竹就水中一吸,然后注入酒坛中,使酒不欠不溢。接着,主客轮流以细竹吸酒而饮。酒液将完时,须加水,直到酒味清淡为止。 节 庆 农历十月初一为羌族年节。年节的宴会又称“收成酒”。年节这天全寨人到“神树林”还愿,焚柏香孝敬祖先和天神,要用荞麦粉做成一种馅为肉丁豆腐的荞面饺,有的还要用面粉做成牛、羊、马、鸡等形状不同的动物作为祭品。次日,设家宴,请出嫁的女儿回娘家。进行各项节日活动。 羌族最隆重的民族节日为“祭山会”(又称转山会)和“羌年节”(又称羌历年),分别于春秋两季举行。春季祈祷风调雨顺,秋后则答谢天神赐予的五谷丰登,实际上是一种春祷秋酬的农事活动,却始终充满浓郁的宗教色彩,更折射出远古神秘文化的光辉。举行祭山会的时间各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1次或2—3次不等,祭山程序极为复杂,所献牺牲品因各地传说不同,图腾不同而有差异,大致可分“神羊祭山”、“神牛祭山”和“吊狗祭山”三种。大典多在神树林一块空坝上举行。一些地方祭山后还要祭路三天,禁止上山砍柴、割草、挖苗、狩猎等。 羌年节于每年家历十月初一举行庆典,一般为3-5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十月初十。按民间习俗,过羌年时还愿敬神,要敬祭天神、山神和地盘业主(寨神)。全寨人要吃团圆饭、喝咂洒、跳莎朗,直到尽欢而散。整个活动仪式由“许”主持,咂酒则由寨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开坛。节日期间亲朋好友可互道祝贺,相互迎请。 婚 俗 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 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备好“回门酒”,亲友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 羌区还有抢婚的习俗。当男方求婚遭拒绝对,乘女子在外劳动或外出时将她抢回家,第二天由男子背猪膘及酒到女家再次求婚,由于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也就答应。女子不愿者,可于次日偷跑回家,男方一般不追究。抢婚时可抢姑娘,也可抢寡妇。 服 饰 羌族的服饰较为朴素而华丽,男人喜着青色或白色头帕,穿自制的麻布长衫,外套一件无袖子的羊皮褂子,这种褂子可用来防寒、挡雨、垫坐。脚穿有鼻的“云云鞋”,鞋子绣有云彩图案及波纹,鞋尖微翘,还穿皮鞋、布鞋脚上裹牛、羊毛制的毡子绑腿,绑腿有保温和护腿的作用,年轻女子还在绑腿上缠红脚带子,男女皆束腰带。羌族妇女亦喜缠青色或白色的头帕,青年妇女常包绣有各色图案的头帕或用瓦状的青布叠顶在头上,用两根发辫盘绕作鬓;一般冬季包四方头巾,上绣各色图案,春秋季包绣花头帕,穿有花边的衣衫,衣领及袖口上镶排梅花形银饰,腰系绣花头帕,系有花边的绣花飘带;喜戴银牌、领花、耳环、圈子和和戒指等饰物,富有人家还在戒指上镶嵌玛瑙、玉石及珊瑚,有的胸前带椭圆形的“色吴”,上用银丝编织的珊瑚珠,用来祈求佑福增寿。 饮 食 羌族人民的主要食物有玉米、小麦、青稞、胡豆、黄豆、碗豆、荞麦等;还有从川西平原运来的大米、面粉等。蔬菜有圆根萝卜、白菜、辣椒、莲花白等,常吃自己泡制的酸菜,每日以三餐为习。制作饮食、烹调较简,常见方法是玉米粥内加蔬菜,叫“麦拉子”;还有玉米面或麦面做的馍馍或玉米蒸蒸,称作“面蒸蒸”;用大米煮到半生拌玉米面蒸熟,此饭如以玉米面为主叫“金裹银”,以大米为主叫“银裹金”;有把青稞或小麦做炒面用以放牧或外出时食用。羌民平时很少吃新鲜猪肉,一般在冬至后杀猪,猪肉切成长条挂在灶房房梁上,以烟熏干成“猪膘”,颜色熏黄为好,传统的观念是,这种“猪膘”存放得越久越好。杀猪后的新鲜瘦肉,洗净后灌进小肠作香肠,一般在年节食用。 羌族无论男女老少,均喜饮用青稞、大麦自家酿制的咂酒,咂酒的制法是用青稞煮熟拌上酒曲,封入坛内,发酵7—8天后即可饮用。每逢节日、婚丧、祭祀、聚会、待客或换工劳动,除饭菜丰盛外,还必备美酒。结婚吃“做酒”,宴客吃“喝酒”,重阳节酿制的酒称为重阳酒,需储存一年以上方可饮用,重阳酒因储存时间较长,酒呈紫红色,酒醇味香,是重阳节期间必不可少的美酒。饮用时启坛注入开水,插上细竹管,轮流吸吮,一般喝一半再添水,到味谈为止。 典型食品:羌族特别讲究药膳,较为典型的药膳菜有:羊肉附片汤;羊归汤;猪肉加杜仲1-2两清炖。以上三种都能补肾。黄芪炖鸡或黄芪(当归、党参也可)加上几两炖猪肉也能补血益气。虫草炖鸭,能滋阴补肺益肾。 羌族--建 筑 羌族建筑以碉楼、石砌房、索桥、栈道和水利筑堰等最著名。 羌语称碉楼为“邛笼”。碉楼多建于村寨住房旁,高度在10至30米之间,用以御敌和贮存粮食柴草。碉楼有四角、六角、八角几种形式。有的高达十三四层。建筑材料是石片和黄泥土。墙基深1.35米,以石片砌成。石墙内侧与地面垂直,外侧由下而上向内稍倾斜。修建时不绘图、吊线、柱架支撑,全凭高超的技艺与经验。建筑稳固牢靠,经久不衰。 羌民居住的石屋大多筑于高半山腰台地,靠近泉水,少数居高山河谷地带,三五家、七八家聚住一起,石屋顺山排列,或高或低,错落有致。羌族民居为石片砌成的平顶庄房,呈方形,多数为3层,每层高3米余。房顶平台的最下面是木板或石板,伸出墙外成屋檐。木板或石板上密覆树丫或竹枝,再压盖黄土和鸡粪夯实,厚约0.35米,有涧槽引水,不漏雨雪,冬暖夏凉。房顶平台是脱粒、晒粮、做针线活及孩子老人游戏休歇的场地。有些楼间修有过街楼(骑楼),以便往来。 羌族--禁 忌 羌族的禁忌有:妇女分娩时在门外挂枷单或背兜,忌外人入内,家有病人时在门上挂红纸条,忌外人来访;不能跨火塘或用脚踩三角架,也不能在三脚架上烘烤鞋袜衣物;忌坐门槛和楼梯;饭后不把筷子横在碗上,也不能倒扣酒杯。 羌族--宗 教 羌区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羌族崇敬的神灵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三十余种,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灵物崇拜和图腾崇拜。除火神以锅庄(火塘)为代表外,其余均以一种白色石英石(羌语称阿握尔,意为白石神)为象征,被广泛加以供奉,供奉于屋顶正中最高处的白石神即为天神木比塔。 历史上,羌区无本民族宗教性组织和寺庙,宗教职业都为不脱离生产劳动的羌族巫师(汉语称端公,羌语称“许”、“释比”尊称“阿爸许”)。“许”仅限男性担任,可结婚生子。其主要经文为上中下三坛经共16部,无文字记载成书,靠口传心授,流传至今。经文为韵文,四字一句,两句一节,讲求平仄起伏和音韵音律。“许”的主要法器有猴头帽、羊皮鼓、铜锣、神棍、师刀、令牌和兽骨封、羊角卦等。“许”的法术包括预卜占卦(分羊髀卜、鸡蛋卜、白狗卜等)、驱鬼除邪(送茅人),踩红锅、踩犁桦、开红山、划水碗等。“许”作法前要用净水洗前途,燃香柏熏身或杀白鸡祭祖。如遇大的祭祀活动,如祭山大典、行成年礼等,还需提前49天忌食葱蒜斋戒沐浴,以示对神的虔城和敬意。羌寨中凡祭山、冠礼、还愿、安神驱鬼、治病、出人意料秽、招魂、消灾、看风水、乃至修房造屋、男女合婚、新生儿命名、超度亡灵等,均必在“许”前来主持,因而在羌民中的地位极高,既是人神中介者,又是文化传播者,更起着精神领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