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要坚持传统文化?坚持传统文化就是坚持“人治”?这么说对吗?
坚持传统就是坚持“人治”?这么说对吗? 如果这样的话“人治”“法治”是不是相互矛盾?
1,传统文化≠人治 一个是社会文化、道德的范畴;一个是政治制度的范畴。 譬如一枚水果,虽然果核、果皮不可食,果肉却是味道鲜美。 2,第1个问题不成立,不能衍生出第2个问题。 不过,第2个问题也是可以单独讨论的: “人治”与“法治”,本质上表达的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形态。 其实,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人治”和“法治”都是共同存在的,是矛盾的统一。区别在于何为主、何为从。 1,人治:不是没有法治,而是个人权力(统治者)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主要用于对被统治者的约束。所以会有“刑不上大夫”。 此种社会形态可以理解为“人治”下的“法治”。 2,法治:不是没有人治,而是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受法律制约。 此种社会形态可以理解为“法治”下的“人治”。 PS:关于“人治”与“法治”的话题,本人刚在哲学栏目回答过,有兴趣可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