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上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有人说春节上班是按每天七倍计算,也有人说
有人说春节上班是按每天七倍计算,也有人说是三倍的,到底是那个呢?
春节的法定假期加班,根据《劳动法》第44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法定假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08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月6日—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就是说, 初一、初二、初三上班的按法定假加班计算,每天给300%的工资。 此后的四天则是赶上双休日的按正常休息,不是双休日的则为换休,没有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