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莱西人,老公是东北人,户口也在各自的老家,这种情况可以在?
男女双方结婚当事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定条件,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后按程序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1)结婚登记的必备条件有3个: 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c.双方均无配偶。 (2)禁止条件有2个: a.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b.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结婚登记的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 (4)结婚登记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莱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莱西市香港中路 联系电话:8840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