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跑路,担保人应负法律责任吗?A向银行贷款300万,B为A做
A向银行贷款300万,B为A做银行担保人.A圈钱跑路,把钱都给花光了,事后,A被捉回,依法判刑. 请问B在事发后作为担保人在上应负责吗?犯法吗?也会被判刑吗? 如果也属犯法,依照法律是犯了什么法,大概会被判刑多长时间呢? 这种案件有没法律时效,大概多少年? 请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忙回答下哦`
你好: 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1)你们约定为连带的是连带保证(对于连带保证,只要借款人到期还不上贷款,银行就既可以让借款人还、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让你偿还) (2)如果你们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承担”之类意思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和银行之间的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贷款前,你可以拒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要你还款的要求) (3)如果你们之间关于保证方式是连带还是一般保证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 2、“银行会不会转向B追钱”:银行当然会向B追钱。因为:A和银行之间的贷款纠纷已经法院判决审理、且A已无力偿还,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B都要承担保证人的责任了。 3、“B无能力还上这笔钱,也会被抓吗?会被判几年?B最少得还上多少钱才不会被判刑呢?这种情况法律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 (1)B即使一分钱都还不了也不会被抓、更不会被判刑的:因为B并没有触犯刑法。但是:如果银行起诉B要求偿还贷款、且法院判决由B偿还,但B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故意不偿还:严重的B会构成“找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但B要负责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偿还多少”的问题。 (3)关于时效:犯罪有追诉时效(经过一定的时效期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B在只是未还钱但没有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况下,因没有触犯刑法,不会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时效问题了。B如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B一旦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也就是说:B何时有财产都可以执行。除非B确实没有个人财产、又没有经济来源、同时又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此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也就是说B不用还了,与你所说的“时效过了”意思相同,但绝不等于时效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