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人的房照是否需要更名?我的朋友的丈夫已经去逝三年,她家的房照
我的的丈夫已经去逝三年,她家的房照的名字是她丈夫的,她一直没有更名。 如果她一直是自己居住,不更名可以吗? 如果她想更成自己的名字是否需要收费,收费大约为房价的百分之几? 如果她现在想把房子卖掉,是否应该先更成她自己的名子后再卖?还是直接用原房照的名字就可以卖?
一问三不知 你好! 你应该劝朋友尽快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因为时间长了,公安,社区的记录可能会丢失,会给你办理继承公证带来麻烦。(丈夫的父母和她还有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哦!要完全办到她名下可要先让其余的人放弃继承权) 继承公证的费用各地的收费不一样,成都是12元/平方米,我所在公证处是房产价值2%。房管局只收登记费80元。 要卖的话,应先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然后申请办理买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