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场腐败的具体表现
清代官场上流行一句谚语:“莫用三爷,废职亡家。”这里所说的“三爷”与作为仆人的“三爷”不同,指的是官亲。意思是说官员用人时不要用自己的儿子(少爷)、女婿(姑爷)、妻兄弟(舅爷),否则会招致丢官败家的结果。这条谚语,是根据大量有关官员任用亲属(即“官亲”)办理公务的弊端总结出来的,因而反映出清代官场中任用官亲是普遍的现象。在清代文献中,也常可看到官亲活跃于官场的记载。 所谓官亲,当然不只是“三爷”,官员的远亲近戚,乃至干亲,都属于官亲的范围。清人外出做官,往往有亲属随任或前来投靠,其中有不少人被委以职务,如司征比(征用人力和考校服役成绩)、掌笔墨案牍、管仓库等,其中作为至亲的“三爷”最易受到委任。这些离家随官或投靠的官亲,多是家中无恒产恒业和羡慕官势的人,多不善理事。他们来到官府中,大多是想借当了官的亲属的官威谋求私利,因而多心术不端,任性妄为。官亲在衙门中的地位比较高,甚至可以指挥官幕吏役等衙中各类人员。《牧令须知》说,官亲“在家乡,畏官人;在署中,管官人,犹之乎以羊(喻衙中各类人员)将(送给)狼(喻官亲)”。一般来说,官亲在官员手下诸类人中的地位和幕友差不多,高于书吏、长随、差役等。《官场现形记》曾写到某寺庙中的客位按官场中人的地位分为三等:上等是提、镇、司、道及督抚衙门的幕友、官亲;二等是实缺、候补府班以下人员,至首县止,以及阔商家、洋行买办、钱庄汇票等字号;三等是候补州县、佐贰各官及随常买卖人等。这里的官亲是督抚衙门中的,故地位列为第一等,在第一等中又与幕友并称。书里写到一个叫戴世昌的游击也被列为第一等,因为他是总督的干女婿,是官亲。 由于官亲与官员有特殊关系,所以能在官场上起很重要的作用。所起的作用从主要方面来看是不好的,主要表现为作弊乱政。汪龙庄在《学治臆说》里说到“三爷”为政之弊:“任以笔墨则售承行,鬻(yù)差票;任以案牍则通贿赂,变是非;任以仓库则轻出重入,西掩东挪,弊难枚举。”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官亲“通贿赂,变是非”:巴县有甲乙二货店掌柜,甲欠乙银千两,立有欠约,后甲归还了银子,但未将欠约取回。甲乙二掌柜死后,乙子昧心执欠约再次索偿,遂涉讼。有官亲向与乙友好,乙子持约往诉,对官亲说,如能帮我收回银子,给你一半。官亲羡其贿,就暗告县令,说乙子有约可凭,甲子应还钱,否则当严究。于是县令当堂断甲子还银。汪龙庄还说到许多官员因亲属作弊乱政而受累遭到惩处。他举了两个例子,一是乾隆二十九年诸暨县令黄汝亮重征(加倍收税)案,一是乾隆五十一年平阳县令黄梅苛敛案,皆因儿子从中作弊,招致父子一同被处死。汪龙庄认为,“三爷”中以少爷为害最大,也最难对付,所以他在三十年游幕生涯中,凡遇署中有少爷主事,断不受聘。张集馨曾说到官亲倚仗官势,招摇撞骗,勾结胥吏、差役,共同作弊:“每思官亲背井离乡,依托宇下,无非为利,稍不遂意,便生怨怼(duì),甚有倚势招摇,勾同丁胥作弊。”清代鸦片之害屡禁不止,原因之一是衙中有人包庇烟贩子,官亲即为包庇者之一。林则徐说:“衙门中吸食(鸦片)最多,如幕友、宦亲、长随、书办、差役,……皆力能包庇贩卖之人。”宦亲即官亲。 官亲所以能作弊乱政,任性妄为,主要是由于官员的姑息纵容。有的官员虽也想对犯事的亲属进行惩治,但碍于亲情,投鼠忌器,不忍下手,他们感到,这“三爷”真是难缠得很。正如汪龙庄在说到官亲之弊难治时所总结的:“以法则伤恩,以恩则坏法。”“治婿则碍女,治舅则碍妻。”张集馨也曾感叹官亲“犯事不能惩办,非如家人(仆人)可以驱逐而严治之”。为防止官亲之弊,一些明智的官员、幕友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陆丰知县李平书出告示规定:“其随任之官亲,襄理家务,于公事绝无相干,……一切词讼案件,概由本县亲自主裁,旁人不能稍参末议。”又规定:如有“不法之徒,遇案造谣,谓某官亲可托关说”,则“造谣之人,立时拿送到县”。汪龙庄总结出了“至亲不可用事”、“用亲(官亲)不如用友(幕友)”、“亲友不宜概听赴署”、“子弟不宜轻令随任”、“官亲可办者不过仓库”等防止官亲之弊的用人之道。官场教科书中也有关于对付官亲的经验,如《牧令须知》提出:“若官亲难却,只可留署饱食燕居,不可干预公事,亦不可任令在外游荡,议论是非。”还针对有些不法之徒冒充官亲招摇撞骗,欺压百姓的情况,规定允许被骗受欺之人拦轿喊冤告状。 官亲除作弊乱政外,还能起到其他一些作用,如做官员的耳目。由于官居高堂,许多下情难以了解,而可靠的情况又必须可靠的人来汇报,所以官亲就成为向官员提供情况的重要耳目,这使得官员能够得到不少真实情况。有人曾评论说:“官府出告示、办公事,所涉及的下情非常准确,就像长官亲眼见到过一样,这都是由于官亲之力呀!”又如帮助官员排忧解难。由于官亲与当官者有经常的、较深的接触,所以比较善于揣摩当官者的心理和喜好,这很有助于他们解决官场上的一些麻烦事。清初,某偏远之地的长官听说大将军福康安要来本地,非常惶恐。因为福康安途经其他一些地方时,对其招待甚为不满。该偏远之地的长官生怕本地条件差,也招待不好。此时,有一官亲自告奋勇说:“给我三百两银子,我能把事情办好。”于是,他用这不多的钱布置了非常别致、舒适的居处,摆下了非常精巧、可口的饭食。福康安享用后甚为满意,不但褒奖一番,还偿还了三百两银子,并优保该官升任了监司。在这件事中,官亲以其善于逢迎权贵的本领帮助戚官解决了麻烦事,并使之升迁了官职。 司阍即负责官署和官宅门房(传达室)的仆人,又叫门丁、门上、门口、门政、门二爷、门公、阍人、阍者、收发、传达。司阍的职责包括:传宣长官命令、传递进出公文、接待来访宾客、稽查家人出入等。他们是官员的心腹、耳目,是官衙、官宅的咽喉。官员对司阍的要求是:必须明白事理,忠诚老练,不出差错和事故。他们又是官场的消息灵通人士,对长官的日常行动都能掌握,对官场的各种消息、情况也都较为熟悉。 司阍对于清代吏治曾起过很坏的作用。汪龙庄说:“官声之玷,尤在司阍。”又有人论道:清代“吏治之坏,半由于此(司阍)”。谚云:“宰相门前七品官”、“大人好见,小鬼难挡”,司阍就是掌握着官衙、官宅门权的“七品官”和“小鬼”。他们常倚势弄权,贪婪营私,或索要门包、刁难来客,或勾通司印(长随的一种),伺机舞弊,或于内外之间作梗,延滞往来行文,有的还蒙骗长官,无所不为。这里主要谈索要门包、刁难来客的情况。门包又叫门礼、门敬,是来客送给司阍的进门钱。门包在清代极为流行,成为登门谒官的必要手续。门包或交现银,或以封套装上银票,上写“门敬”、“门礼”字样,其数量不等。清代大诗人、京官查慎行在日记中曾写到门包的数量:“三月初五,早出前门,视泽州陈师母寿,杯分二两,门包三钱。”泽州,指大学士陈廷敬,查慎行给他的母亲拜寿,进门时要向门房交门包,银数为三钱。照此计算,如果来拜寿的是一百个客人,那么门房就要收三十两银子,这比查慎行的俸银还要多。有的司阍对门包的质量、数量有严格要求,达不到便不接受。如某总督的司阍要求门包银必须是库平足色,不要洋元,送时当场在门房验看,不合格便立即掷出。有的司阍索要门包层层加码,使来客叫苦不迭。如某臬司谒上司,司阍索要门包,问需多少,答曰一百,于是臬司送来一百圆钱。但司阍说不是一百圆钱,是一百两银,于是臬司又送来一百两银。司阍又说,还须送“小门包”,数为正项门包的十分之一(十两)。臬司见到上司后抱怨说:“请大人明定门包章程,体恤属员。阍人索要门包三次,种种刁难,让人怎么受得了?”清代北京的官宅最多,其司阍尤恶,他们对于来访的客人,不仅必先索足门包才代为通禀,而且对于徒步来访的客人往往薄其穷酸而不给传递名帖,有时还因自己懒得动而对要谒官的客人谎称主人不在家。清人施闰章《蠖(huò)斋诗话》说,京师执政巨公,自己并未坚拒客,而是司阍“例索门包钱,拒士不得见”。有人题诗云:“吐握风流颇渴贤,祢衡怀刺竟难传。调羹叉手中堂坐,只为阍人苦挣钱。”道出了官宅难进,主人难见,司阍难应付的状况。在清代中,常有司阍索要门包,刁难来客的描写,皆是实际情况的反映。《歧路灯》里有段描写非常生动:谭孝移带着跟班(班役)拜谒吏部官员柏永龄,柏宅“看门的乃是一个半痴半跛的五十岁老奴。班役高声说道:‘有客来拜,这是帖儿,传进去。’老奴扭嘴道:‘我不管。’班役向腰中摸出十个钱,递到手里,说道:‘这是你的门包。’老奴?A(xì)的笑道:‘爷在厅院,跟我来,不怕狗咬。’原来二门内,锁着一只披毛大狮子狗,老奴抱住狗头,说道:‘你们过去罢。他不敢咬,我蒙住他的眼哩。’”晚清有的戏班还将司阍索要门包之弊编入戏文,加以讽刺。有一次张之洞看戏,演的是范蠡献西施的故事,当范蠡到太宰伯??(pǐ)府第时,投刺二次,司阍不理,后递上门包二千两,司阍马上代为转达。看到这里,张之洞失声大笑说:“太恶作剧,但真是今日京师现形记呀!” 在司阍中,旗人官员的司阍有点特殊,即权力尤大。由于旗人官员多颟顸昏庸之辈,所以对司阍甚为倚重,又受其支配。陈恒庆《归里清谈》云:“旗人作官,必听门政指挥;其发财,亦赖门政。即罢官归来,所有家私,统归门政掌握。门政吞剥,富于主人。”端方是旗人,对旗人官员听命于司阍的状况感受尤深,且非常厌恶。一次同僚聚饮,端方乘醉骂道:“旗人作外官,一事不懂,一字不识,所有事件皆请教于门政。门政即是爸爸。”吴趼人的小说《糊涂世界》对旗人官员“门权最重”的情况有非常具体、生动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