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懂公司法的人2003年我和几人合资成立了一家生产加工型的小公
2003年我和几人合资成立了一家生产加工型的小公司,我股本最小;在这五年里,总经理从未给公司干部员工开过一次会议,含股东会,从未制定过各项管理制度,没给干部员工签劳动合同、买;他本人每天下午3点才到公司上上网,4点就走人,好像一点管理知识也没有,公司在这五年里算是惨淡经营,没亏,赚点也不多;我现在真的是没信心在做下去,我该怎么办?
你如果你以股东身份说,你做为股东可以联合请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就相关的问题做出决议。 如果说你是“没信心在做下去”即是想离开该公司,你可以把你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这不需要走程序。如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属于“按资分配”者,不是“按劳分配”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