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有我的,我可以继承吗?请问各位律师,我家房产证上
请问各位,我家房产证上面的权利人有我妈,我姐,和我,现在妈妈过世,并且留下遗嘱,上面写的很清楚为防止纠纷她过世后房子归两个女儿共同平分,现在我姐说我没有权利,我可以继承吗?
1、房产证上有你们三人名字的话,要看房产证上房屋的共有情况是写的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共同共有,那你们三人各享有三分之一产权,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按照产证上确认的份额比例确定三人各自在房屋中享有的产权。 2、你妈在上述房屋中享有的产权可以作为她的遗产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只要该遗嘱未违反法律规定,就按该遗嘱执行。即你妈的产权份额由你和你姐各继承一半,如果你姐拒绝,你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遗嘱继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