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骑士阶层?
 当听人提到骑士(knights)这个词时,你会联想到什么?是一名骑着高头大马在城市道路上巡逻的长矛战士,还是在晚霞的映照下拍马冲锋陷阵的重装士兵?是富丽堂皇的宫廷里那潇洒英俊款款深情的高大男子,还是离别挚爱迈出家门的回头一瞥的勇士?如果单纯从字面上来理解,骑士就是跨坐在战马上的武装战士,他们经受了严格的训练,是中世纪欧洲最精锐的部队,是在辽阔土地上自由驰骋的雄鹰。但如果只是这么来阐述何为骑士,肯定无法令我们满意。我们乐意看到这个词被赋予更多的含义,背后有着执着的梦想,铁血躯体内亦有万丈柔情。   公元800年,法兰克王国的查理大帝一统西欧,被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皇帝”,12名跟随查理大帝南征北战的勇士就当然成了“神的侍卫”,他们被人们称为“帕拉丁(paladin)”,即圣骑士,这被视为骑士的起源。完整的骑士制度到公元11世纪才成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骑士意味着一个阶层。原本骑士是隶属于贵族的士兵,并且有义务为王国作战(每年为王国或者领主服务约40日),作为报酬,他们管辖部分农地收取农租。这样在王国的贵族和骑士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契约式的雇佣关系。初期的所有战士都有可能成为骑士,不过后来具有地主身份的骑士渐渐形成了一个固定的阶级,他们已然成为贵族、统治者的附庸。罗马天主教和统治者发动的十字军东征,把骑士阶层推向极度繁荣的历史时期,战士的骁勇和基督教的神圣信仰开始结合,骑士随之也具备了一个新的身份:基督的卫士。披上天主光辉的骑士终于成为深受崇拜与尊敬的人物,他们忠诚于统治者和基督,在基督教的教义感召下乐于救助鳏寡老幼,这样,“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从中世纪盛行的骑士文学里,我们还能惊喜地发现骑士罗曼蒂克的一面:他们言行得体,举止优雅,追求浪漫的爱情,并且爱情观别具一格——爱情是纯精神性质的感情,肉欲是其间邪恶的亵渎成分。这无疑增添了他们的圣洁色彩。   这样一来,骑士就具备了很多令人称颂的美德:作为武士,他们忠诚;作为信徒,他们谦恭;作为男人,他们纯洁;作为贵族,他们具有同情心。骑士是正义和力量的化身,荣耀和浪漫的象征,骑士制度则成为西方的伦理标准,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时至今日,英国仍然设有骑士头衔,凡是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物,便有可能得到女王的授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