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儿子继承了老人的所有财产另一个儿子还要付给老人生活费吗?请帮?
我工作的地方离老人远,父亲去世后剩母亲一个人了,我每个月给老人寄费。今年老人要我和弟弟俩个人把老房子拆了分成两半,平均一人一半财产把房子盖起来。母亲说盖好后最后结账时我多出点。母亲住院费我拿百分之六十。我觉得母亲很偏向弟弟,所以我不想继承这份家业,把这份家业都给弟弟,我还要给老人付生活费吗?
首先,你母亲还没去世,这根本不是在分遗产,你母亲的做法只能算是把房子赠与给了你们哥俩,一人持有房子一半的所有权。 你们之间只是赠与的关系,这并不与你应尽的赡养义务相冲突。如果你觉得你母亲不公平,你可以去找老人跟她好好谈谈,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不再尽义务,这是不行的。 补充: 就算你把属于你的那部分给了你弟弟,那也是你们之间的赠与行为。房子是你母亲的,她愿意给谁就给谁。 我再次强调,你不是继承的你母亲的遗产,先把这个搞清楚再说。 另外LS的说的不对,不能因为把房子给了你弟弟,你就不再履行赡养义务,这是绝对违法的。 减少生活费这个可以,不给生活费绝对不行。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你父亲去世之后,他的遗产是否已经分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