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急求专业人士我参加工作6年,在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资是每
我参加工作6年,在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资是每个月1200元(实际发1350)单位为了弥补我们工资低,每个月另外给我们伙助150、电话费实打实报。今年开始因为单位要精简人员,突然单方面强制宣布没有任何补助和电话费报销,自己工作驾驶车辆以及驾驶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且要求我们完成一定的工作量(这个工作量基本上是无法完成的)不同意的在家等消息,并且等消息的这些日子算旷工。我应当按照劳动法的哪条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直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