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的辐射会导致得癌症和白血病的机率吗?
变的辐射会导致得癌症和白血病的机率吗?
所谓“工频电磁辐射”的不确切概念,长期被国内一些刊物引用并在社会上谬传,在很大程序上增加了公众对低频电场和磁场的误解。 关于居住在110千伏或以上变电站、线路周围的居民,是否会引发癌症、白血病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第263号文件《电磁场和公众健康-极低磁场和癌症》说明:“现在仍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显示,极低频电磁场会直接破坏生物分子,故不大可能引起癌变。”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暴露在我们居住环境中的极低频的电磁场,不会导致包括DNA在内的生物分子直接受损,不可能引发癌症等疾病。迄今为止的动物实验结果显示:极低频电磁场不会引发或助长癌症、白血病。110千伏以上变电站、线路产生的电磁场属于低频,是安全的。 其实,变电站产生的极低频电场和磁场是以“场”的形式存在,根本不形成辐射,无法向外界辐射能量。工频电场、磁场与高频电磁辐射的生物作用机理不同,并不类似高频电磁场那样以电磁波形式形成有限的电磁能量辐射或形成体内能力吸收。电磁辐射通常是通过天线向外进行发射的,而电力设施在周围环境中产生的是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频率只有50赫兹,波长达6000千米,因此不可能在其周围(所谓“近场区”)形成有效的电磁能量辐射。 部分群众对《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第二十条中“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存在疑问,在广东省环保局《对广东省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656号提案会办意见》(粤环函[2005]1137号文)中,已经明确指出“发射系统包括、广播电视台、雷达系统等”,电力设施的工作频率为50赫兹,属于低频范围,因此,《办法》第二十条在此并不适用。你可以去看一下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极低频磁场的说明 还有,国家环境保护部以环办函〔2008〕664号《关于界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的复函》的文件明确: 该款所称“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是指在同一个用地范围内建设使用的以下发射设施: (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 因此,“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是不包括变电站和送电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