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经营中变更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吗?我们是一家商品
我们是一家商品流通零售企业,主要进行的及配件的销售的。原来采用的是进价金额核算法进行库存商品和成本的核算的,但在实践中却发现操作繁琐,漏洞较大。现在想改为售价金额核算法,不知道需不需要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备?能否在年中更改呢? 恳请各位大虾指教!!!
至少你采用何种核算方法,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但是,在你确定核算方法后,一年内不能在中途变更,必须等年终末方可改变,否则会造成你的帐目的混乱,即帐帐核对、帐实核对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