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到底怎么回事?还管百姓事么?82年在山西省文水县调动工作的
82年在山西省文水县调动工作的时候把个人不慎丢失,后于83年又调动工作时在原单位补办了个档案证明。现在要退休了,该地方劳动局说此证明不能用。事过20多年,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局应该是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事”。 但在退休时是要查看档案内的相关材料的,那一纸简单的丢失证明是无法当做档案用的。 你的档案是谁弄丢的,你就找谁承担责任。你可以根据这份证明,证明是原单位弄丢的,就找这原单位,要求他们找到或补办你的档案,如果找不到也补办不了,则要求他们承担你这一辈子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