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07年要不要补缴的?我们是07年2月8日办出的土地使用证,土
我们是07年2月8日办出的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上写的使用权面积是2940平方米,但征用在04年4月份的时候征用的面积是3880,而我们是08年2月办出的,但房产证上写着的使用年限是07年2月起的,跟土地证一同的。不知道我07年的房产税要不要补缴的,以前一直都没缴过的。如果要补缴,这部分补缴的税款该怎么做分录?谢谢回答!
要补交。补缴07年的分录: 1、应补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2、结转以前年度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问题补充: 07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肯定要补的了,我希望能回答得确切一点好吗?但是房产税我还是不确定的。所以希望回答得详细一点! 1、房产税的计算,是以取得房产时就开始缴纳,并不是以入账时间为准的。 2、按照房产税相关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税法是这样规定的,是否补缴可以咨询一下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