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何职能?资金来源?如何运作?
转两篇帖子给你,你提的三个问题全在这里面。 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集团由成员国所拥有的五个紧密联系的机构组成的。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世界银行的工作是通过副行长局(VPU)进行的,后者以具体地区或部门为重点,实现战胜贫困和鼓励经济发展的目标。 世界银行集团。除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以外,世行集团还有另外三个机构。国际金融公司(IFC) 通过对高风险部门和国家提供支持来推动私人部门的发展。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向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和贷款人提供政治风险保险(担保)。国际投资纠纷解决中心(ICSID) 解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纠纷。 世界银行是按公司模式经营的,股东是成员国。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股份基本上是按其经济规模确定的。美国是最大的单一股东,拥有16.41%的投票权;其次是日本(7.87%)、德国(4.49%)、英国(4.31%)和法国(4.31%)。其它成员国持有其余的股份。 不是银行,而是一个专门机构。世界银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它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拥有184个成员国。 这些国家对世行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共同负责。世界银行正在与整个发展社会一道,将其工作的重点放在实现联合国成员国于2000年达成的新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的减贫工作上。 “世界银行”这个名称一直是用于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IDA)。这些机构联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低息贷款、无息信贷和赠款。 保罗.沃尔福威茨于2005年6月1日就任世界银行集团第十任行长。 最终决策权:世界银行的政府股东由理事会代表。一般来说,这些理事都是部长,如财政部长或发展部长。理事们是世界银行的最终决策者。他们每年在世界银行的年会上会晤一次。 日常决策:由于这些部长们每年只会晤一次,他们将具体责任委派给他们在世界银行现场工作的执行董事。世界银行集团的各成员国政府都由一名执行董事代表。五个最大的股东,即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任命一位执行董事;而其它成员国则由19位执行董事代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 IMF) 是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经营上有其独立性。总部设在华盛顿。 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该组织的资金来源于各成员认缴的份额。成员享有提款权,即按所缴份额的一定比例借用外汇。1969年又创设“特别提款权”的货币(记帐)单位,作为国际流通手段的一个补充,以缓解某些成员的国际收入逆差。成员有义务提供经济资料,并在外汇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该组织的监督。 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每年9月举行一次会议,各理事会单独行使本国的投票权(各国投票权的大小由其所缴基金份额的多少决定);执行董事会负责日常工作,行使理事会委托的一切权力,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6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特阿拉伯指派,其余16名执行董事由其他成员分别组成16个选区选举产生;中国为单独选区,亦有一席。执行董事每两年选举一次;总裁由执行董事会推选,负责基金组织的业务工作,任期5年,可连任,另外还有三名副总裁。 该组织临时委员会被看作是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和指导机构。该委员会将在政策合作与协调,特别是在制订中期战略方面的充分发挥作用。委员会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年与世界银行共同举行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