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假的问题1.双休日是国家法定的吗?我看劳动法上说每周工作不
1.双休日是法定的吗?我看劳动法上说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那就只能休1天半了是吗? 2.如果每周只能休一天,那那少休的那一天是否应该有双薪呢? 3.过节时不能按时休的,过后补休,那还能有三薪吗? 4.公司规定一月休4天,但在休假时如果公司有事要返回公司,合理吗? 5.公司还规定每月应休的四天,如果因工作不能休的就算自动弃休,以后不可以补也没有加班费,是不是太混了.
1)没错,是法定的。国家已经在1995年把法定每周工作时间从44小时缩短到40小时了; 2)周末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是平日平均工资的2倍; 3)如果调休的话就不必支付加班工资; 4)公司的规定不能和法律相抵触,否则规定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你们公司制定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的; 5)说这样的话没什么用的,还是实际点,要么让公司调休,要么按照加班来算加班工资。老板总是希望越少付出越多回报的,说实在的,你可以骂他一万遍,但是钱到不了手还是白说。你也别生气,气坏了身体自己吃亏,把自己的权利争取到了,随便老板怎么混去。 Mr.emily *抱歉,气过头了把自己名字打错了,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