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补偿金吗?我今年2月到该公司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
我今年2月到该公司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如果我现在辞职可以拿到补偿金吗?
我今年2月到该公司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如果我现在辞职可以拿到补偿金吗? 按照《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尽管没有签订合同,但你实际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该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金等。 由于很多地区(包括山东等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中,已经把未按规定给员工投保做为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因此,你可以查询一下你所在的地区是否有类似的规定,若有,你则可以据此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月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的社会保险金等。 切记,不要轻易采取辞职举动,因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没有任何关于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