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我与丈夫都是再婚婚后生活了24年(丈夫婚前有两个儿子,都
我与丈夫都是再婚婚后了24年(丈夫婚前有两个儿子,都已各自成家,另立门户,我婚前有一女与我们共同生活),在生活期间共同修建了房屋一栋,房主是丈夫,共有人是大儿子,现如今,丈夫与大儿子都已经死亡了,留下了有一个8岁的孙子(小儿子领养到的),丈夫生前也留下了一份公正了的遗嘱,我现在年岁已高没有生活来源,我可以按照遗嘱上的内容处理财产吗?
如果遗嘱合同有效,当然可按遗嘱执行,当然其具体内容你未提到,要详细分析。再者,遗嘱未处分的财产也可分割,按法定继承方式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