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问题求解?急M国作为WTO成员,但不是巴黎公约的成员。M
M国作为WTO成员,但不是巴黎公约的成员。M国的A公司所拥有的A 商标为世界范围内的品牌,在中国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但是未在中国注册。中国境内的甲公司,受Y国B公司委托,以A商标进行定牌加工服装。如果B 公司使用A商标 并未取得A公司的许可。问: 1、甲公司 的加工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2、A公司向中国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甲公司假冒,侵权,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能否胜诉?为什么?
题目暗示这个商标可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且说明M国是WTO成员国签署了TRIPS享受相应的待遇。 1,甲公司的加工行为是侵权行为。复制、模仿、翻译外国在中国的未注册驰名商标,在相同、相似的商品、服务上使用的,是商标法第13条禁止的。 2,可以支持A公司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商标法第13条。但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缺乏依据,因为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弱于注册商标,侵权人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商标纠纷司法解释第2条所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