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国企集资建房的一些财务处理我们是国企,单位要集资建房改善
我们是国企,单位要集资建房改善条件,建房款全部由职工集资取得,施工方由我单位招标确定,我们是纯甲方。我想请教各位学长,像我们单位这种情况财务处理的一些问题:1、是否可以走代收代付?2、前期的一些报建费等应该走什么科目合适?3、是否要用到在建工程科目,哪些地方可能用到?希望能给我讲讲整个流程更佳,另外我们这样的情况可否比照BT项目处理?谢谢!
1、收到建房集资款 借:现金等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集资款 2、与建房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等 3、房屋建成后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退还集资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集资款 贷:现金 2009-03-12 11:36 补充问题 如果我们把工程全部包给施工单位,我们不会涉及施工成本的计算,是否我们的性质就是纯甲方?纯甲方的建筑单位也会用到在建工程科目吗?我们是否就不能用临时设施科目,那我们前期盖的管理人员使用的简易房屋,应该走什么科目合适?另外,我们可以用工程管理费这个科目核算一些类似办公费,油费等间接费用吗? 1、工程全部包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时,也要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临时设施科目不用。 3、前期盖的管理人员使用的简易房屋,可以转入“在建工程”科目。 4、凡是发生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都应该记入“在建工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