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公用事业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天同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天同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和《天同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天同公用事业行业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募集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05年6月24日延至200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