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要重新造房子,要我家签字但是我家怕挖松地基怎么办?对方已经开?
隔壁家2家是王家的兄弟,房产证本来是他们父亲的名字现在准备明年重新造房子,房产证名字改为兄弟2个的名字.村委会要他们造房子的时候要周围邻居家的签字. 王家的房子和我家之间紧密连着的!!!王家哥哥的房子的墙还是靠着我家,靠我家墙支撑的!!!(外面家的房子我家晚起的,大概90年起的). 昨天晚上弟弟拿了个纸条要家签字,纸条上面就写了”因为房屋老旧要重新造,征得邻居同意”,本来我妈也没怎么想要签字的时候,王家弟弟说了句”签男人的名字,怕到时候闹”,我妈听了,多了心眼就推脱这样的话让我爸爸回来签字好了. 王
这是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上规定的相邻权问题,原则上,你们家是应该签字的,因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但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同时也规定的相邻权,那就是对你们家合法权利的保护。你们可以具体要求他们书而承诺建房时,不得对你们家现在的房子产生不利的影响,比如相邻防险权(地基的下沉对你们家的房子造成的危险)、相邻通行权(不影响原有的通行条件)、相邻通风权、相邻采光权等等作为签字的前提条件,只样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一些权利义务不明确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