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在外地打工不想回老家办离婚分住已经三年怎么办
双方都在外地打工不想回老家办分住已经三年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不一定要回老家办。依据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管辖。因此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他在某处居住一年以上就可向该处法院起诉。没有证据的,可在你居住地起诉。双方都在外地的话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在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是经常居住地,应该在被告的这个经常居住地起诉。你们已经分居三年,这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根据,所以你们如果真想离婚,判决应该很快就会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