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供材老师,我主要是想知道在通过预付账款购进材料后,取得材料
,我主要是想知道在通过预付账款购进材料后,取得材料发票前,施工单位领料时的账务如何处理?能否这样做: 购材料时 借:预付账款---甲材料公司 贷:银行存款 施工单位领料时: 借:预付账款---**施工公司 贷:预付账款--甲材料公司 或采用第二种方法: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甲材料公司
甲供材的处理及相关的问题 甲供材产生的问题主要是在于不同的会计处理上,由此衍生出来的甲供材如何开票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税务问题。为更好的分析甲供材的会计处理问题,我们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下: 案例:某企业委托一个建筑单位修建厂房,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其中甲供材为200万元。   我们主要是分析建设方也就是这个企业对于甲供材的会计处理问题。   该企业从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是比较明确的:   借:工程物资 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万元   这里假设该企业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发票,然后,该企业将这200万的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在该企业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我们这里讨论的关键。在目前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预付账款 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税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含税价。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我们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