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杂症我公司属按季报税,8月因盈利会计因误做借:所得税贷:应交
我公司属按季,8月因盈利会计因误做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且在资产负债表中做了递延所得税和应交税金.但在利润表中未冲所得税,也就是利润总数等于净利润. 9月按季报税,本月亏损,9月累计数也为亏损,本月做一笔负数的与上月分录的相反分录来冲掉所得税与应交税金,导致应交税金为0,而所得税为2倍的余额挂在资产负债表中,这样对吗?按理说,所得税相当于费用类科目,期未应无余额的.对吗?怎么做才能调整过来? 城建税是挂在应交税金增值税下的明细科目中吗?
其实这种情况,在非季度末的月份可以不计提所得税,每季度计算一次就可以了,注意:应交税金科目的明细科目不是增值税,是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相当于费用类科目,期未应无余额的 本月应该做一笔负数的与上月分录相同的分录来冲掉所得税与应交税金,这样就正确了,因为负数就相当于反分录了 8月份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9月份 借:所得税(红字) 贷:应交税金(红字) 城建税应该在应交税金下设明细科目城建税进行归集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