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公司2012年一季度预缴所得
公司2012年一季度预缴所得税10万元,至年终累计亏损30万元。年终汇算清缴时,招待费调增应所得额1万元。请问: 1、对于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进行账务处理?因为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缴纳所得税,所以在汇算清缴表四上反映为利润总额亏损减少了1万元,为29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为29万元。 2、如果不进行账务处理(感觉无法进行账务处理),那么在申报当月如何调整报表年初数? 3、年终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30+预交所得税10万元=-40万元,为什么与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数(上年提取的盈余公积+累计亏损数
1、对于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进行账务处理?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只是调整所得税申报表。在汇算清缴表四上反映为利润总额亏损减少了1万元,为29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为29万元。 2、不调整报表年初数,因为利润表的净利润还是-40万元。 3、年终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30+预交所得税10万元=-40万元,那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年末减年初应该也等于-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