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全国生态环境十佳县(市)能提供名单吗,有百强的更好,或者给
能提供名单吗,有百强的更好,或者给个衔接.
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2006-02-27 一、考核目的   为落实发展观,推动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建设,鼓励各地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开展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县、市。生态省的考核评比不在此列。   三、考核条件   已制订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大纲),并实施2年以上。严格按基本条件和指标体系考核,不缺项。   四、考核内容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完成情况和建设规划完成情况。   五、考核程序   参加考核的县、市,首先进行自评,并向省级环保局提交自评报告。省级环保局在复核后,将各省候选名单和推荐报告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经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公布最终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国家环保总局予以表彰,并命名为生态县创建工作先进县、生态市创建工作先进市。   六、评分方法及结果   (一)采用百分制打分。按环发〔2003〕91号文的基本条件和指标体系两个部分进行。部分指标以环办〔2005〕121号文为准。   (二)分两次打分。第一次:基础分。即以同级人大批准规划实施上一年度数据为依据打分。第二次:创建分。考核创建工作的进展程度,即以考核年度数据为依据打分。   (三)结果评定。考察基础分与创建分的差距,判断创建工作的进步幅度。按创建工作进步幅度评定先进。   (四)基础分和创建分打分方法如下:   1、生态县。基本条件共赋28分,按表1的方法赋分。36项指标按表2共赋72分,平均每项指标赋2分,达标满分,未达标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