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很要好的同事这样的情况能告男孩子强奸吗?国庆之前我借了这个
国庆之前我借了这个男1326块钱,但到了国庆我还不起,我俩商量后答应跟他去家就做他一天的女朋友,答应他在24小时内的任何要求(包阔上床睡觉,做那事)。夜里我同意他要进入的要求,他脱下时我很害怕,当时我就反悔,可他父母就在隔壁住,我害羞没喊出声,只是双手反抗他,但做女孩子的怎有男孩子的力大,他嘴里还嘀咕着:不是商量好你是做我女朋友的吗? 我一犯楞,就给他脱掉短裤,进入时我很痛,不过还好,他时间半分钟就偃旗息鼓了,我正庆幸着,他那里又威武起来了,这回我死也没答应他。 第二天下起了雨,我要回去他父母硬是留住我,
我反对楼上的回答 这是典型的强奸案 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愿而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由权。其包括两个要素,第一是违背妇女意愿,第二是性交行为被强迫进行。 首先受害者是女性,与犯罪嫌疑人没有婚姻关系或者恋爱关系或者勾搭成奸。其次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采取典型的暴力手段进行强奸但是采取了威胁的手段,犯罪嫌疑人利用欠债来要挟受害者与其发生性行为。再次根据受害者描述犯罪嫌疑人已经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最后犯罪嫌疑人是故意犯罪。那么同时符合强奸罪构成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可以构成强奸罪。 至于威胁的内容并不是决定本案是否成立的理由,因为刑法并没有给犯罪分子解释的空间。也不能按受害者是否反抗来判断,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受害者根本不能反抗。 所以建议受害者如果考虑清楚以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有充分证据之后可以判处刑罚。受害者应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应该让犯罪行为逍遥法外。 如有疑问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