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效力问题一份协议(该协议就一个条款)签订后,在双方协商一致
一份协议(该协议就一个条款)签订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两年后对该协议进行变更,因变更后的协议涉及第三方权利,而被第三方申请法院判令无效,请问这个时候变更前的那份协议还有效吗? 如果还有效的话,协议的某一方在后来变更的协议被判无效后,可以行使撤销权吗?因为显然在变更的时候,双方的真实意图已经是变更后的意思了。 还有如果无效是否因为变更后,原协议条款从上来说已经不存在,而变更后的协议无效,就等于没有有效的协议了对吗?
你好,你们双方的协议有效,只有变更后涉及第三方的这部分无效。协议涉及的撤销权只有在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即无权主张了,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