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未签合同我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了十几年,从未签合同,从08年开
我在一个工作了十几年,从未签合同,从08年开始签了两年后,09年10年又未签合同,12年1月单位又要和我签两年合同,我该咋办?可以不签吗?谢谢!
你在该事业单位工作了十几年,期间除从08年开始签了两年后,合同到期又未再续签,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合同到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由于你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如果你同意与单位续签,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也可以不再续签。 由于续签劳动合同是在12年1月份提出的,你拒绝签订,单位可以解除与你的事实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2008年至2011年期间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