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收入成本确认问题某房地产企业95%以上房子已售,大部分
某企业95%以上房子已售,大部分已收款且已交房,但产权证未办. 所收款项挂"预收帐款".成本仅部分支付,收到部分发票.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确认收入和成本? 会计说成本不好预估.
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实务工作中,有的认为,只有产权过户方能确认收入实现。但是,产权过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是仅具法律形式意义的收入实现,与真实情况也有出入,有推迟确认收入之嫌,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因此,正确、真实确认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实现,应具备以下四项具体条件: (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 (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 (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 (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