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抄袭自己做了一个网站。在网上发布后。看到一个网站和自己的内容
自己做了一个网站。在网上发布后。看到一个网站和自己的内容相同。可以看出他是抄袭我的。我就发布一些信息:说他抄袭我。这样,我是不是恶意攻击?还有,我可以告他吗?对网络知识产权有什么规定?
1、最高院2004《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可以认定“你个人建设的网站”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畴。 2、他人以相同的内容或风格抄袭你的“作品”,属于侵权。为此,你有权向知识产权局投诉及向法院起诉,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3、你发布一些信息,说对方抄袭你的“作品”,你是在行驶你应有的权利。你是“正当防卫”。不存在恶意攻击。(当然不要“防卫过当哦”)。同时,我不建议你以正面的“还击”,你应该收集相关“侵权”事实与证据,并收集对方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的证据。以此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和消除影响等。 4、关于计算机网络的有关保护条例,还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等。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现行法律总的来说是“著作权”的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