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月总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几个小时?同上~~~我知道每天不
同上~~~我知道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但我是每天工作12小时的,做2休1,不知道何不合理,我不知道有没有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请知道的请告诉我,谢谢!!!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已经被《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即周五工作制所取代。 2、每天工作12小时,做2休1,已远远超过现行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3、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或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适当加班,但同时必须遵循《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