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币残币兑换残币兑换
- 残币兑换
- 兑换残币的有关规定:
残缺人民币兑换规定
1、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全额兑换
2、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兑换;
3、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兑换。
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可以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不能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经银行打洞作废,不得流通使用。
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出纳柜台如发现假钞,一律当场没收,并在假钞的正背面加盖"假钞"字样的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