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后需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请问分录该怎么做,谢谢。
后需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请问分录该怎么做,谢谢。
由于多种原因,如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差错更正等,企业往往会发生本年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情况,即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有些企业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有些中介机构甚至建议企业将“期初未分配利润”从“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一个“利润分配———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这样做的结果是很难通过一个账户归集出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具体金额及调整的具体情况,比较利润表的各项目也无法从具体科目中获取数据。   实际上,无论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报表》还是《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即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   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例,具体处理方式为: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有关科目;由于调整以前年度利润增加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减少所得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调整完毕,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笔者认为,应该在上述处理基础上,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细化,即将各损益类科目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明细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归集调整支出类科目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贷:相关科目   归集调整收入类科目时:   借:相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归集调整完毕或年度终了,应按明细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所归集的发生额。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各明细账户详细记录了具体调整项目的发生额,利润表上年同期比较数据即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各明细账户取得相应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