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这样做合适吗?身份证丢了,今去派出所办理挂失补证手续,工作
身份证丢了,今去派出所办理挂失补证手续,工作人员告诉我挂失必须要登报声明才有效,否则没有效力,须交100块钱,我说是我本人来挂失的,派出所也有了档案记录,为什么非得登报?再说我也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丢身份证的事。工作人员说不交钱就不能挂失。我考虑到万一有人捡到了拿去办了手机卡或作了担保什么的就麻烦了,只好交钱挂了失,工作人员给了我几张类似罚款单的“非税收入定额票据”,请问派出所的这种做法合适吗?
1.目前应该没有明确规定身份证丢失必须登报挂失,这应该属于某些地方的内部规定,是什么目的就不好说了。 2。如果有人仅凭你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之类的,在无你授权的情况下,这应该也是无效的,且相关部门肯定也有审查不严的责任,这责任引起的后果不应该由你来承担。 3。派出所如果坚持要求登报,你有权要求其出示明确的法律或法规依据,否则你有权拒交,对方拒不办理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