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的房屋被回迁问题我的祖父在30年前向一个朋友买了一块菜地
我的祖父在30年前向一个买了一块菜地,那是一块宅基地,那个朋友收了我祖父很多钱,却没有把宅基地改我祖父的名字,只是给他名字的宅基地证给我祖父了,后来我祖父自己出钱在这块地上建了一栋房子,过了不久,被省旅游局的人征收拆迁建房子,补偿为回迁,到旅游局把房子拆了后,重新起了新房子后,我爸和我们一家回迁住在里面,但是因为宅基地名字不是我祖父的,没有给我们办回房产证,只是办了一个我爸名字三权证:永久居住权,使用权,出让权。后来我们接到开发商就是旅游局下属的旅游公司通知,说我们家里超面积,要给二十几万就给我们办回房产
看了你的情况 很为你担忧 因为你原来还有个三权证,现在连的三权证也没有了,整个房子等于什么手续也没有,产权又是公司的,并且公司还是要破产的,一旦破产公司进入了破产程序,是要变卖资产还债的,到那时,房子被别人买去了,要你们交出房子,你们怎么办? 老证也没有了,新房证还不能办,临时的一个三权证又被人要回去了 建议:快点将三权证要回来,或者由公司出个证明,要书面的,证明现房产是公司在拆迁你的房子后,对你家的补偿,要求法人签字,盖上公章。 然后,你们要密切注意公司的动向,在公司启动破产程序时,要向清算小组提出保留房产永久居住权的要求,无论房屋产权划归何处,都应保留你们的永久居住权。 当时拆迁你们时的相关的手续一定要保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