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追债?我的一个朋友于四年前借了我三万元钱,有欠条,且明确
我的一个于四年前借了我三万元钱,有欠条,且明确注明两年内还清。现在四年过去了,始终拖着不给,而且是一拖再拖,让他重新另写欠条,他也不写;去年的五月份,因为我的家人有病,硬逼着他给了两千元钱,他也没让我写收到条。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到法院告他,是否可以?欠条过了时效他还了我点钱,没有收到条,这算不算有效?
诉讼时效,仅仅是丧失胜诉权,并不丧失起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