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动迁和遗产问题我们的房子是私房,家里子女有6人,婆婆在世时写
我们的房子是私房,家里有6人,婆婆在世时写好遗嘱说好房子以后留给我和我弟,其余子女一律无权争夺,可是没有公正过。现在遇上动迁,其余子女都要来分动迁费,吵来吵去都要来分钱(房子中有我们一家3口和我弟弟共有四个户口)希望各位懂遗产法和动迁法的朋友帮帮忙来解决下
您应该先明确,此房屋你婆是否具有完的所有权,比如说如果此房屋是在与你公公生前共同所有的,那么你公公去世之前是否立有遗嘱将该房屋他所享有的份额全部由你婆婆来继承。如果有相关的遗嘱那么你婆婆有权处置此房产,也就是说可按你婆婆的遗嘱由您和你弟继承。如果没有那么属于你公公的那部分应该由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包括你婆和他们的六个子女共同继承)。 当然你婆婆虽然不对其房屋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你婆婆对她自己所拥的份额(一般应该不会少于8/14)还是有处分权的,因此对于你婆婆个人的份额你和你弟弟仍然可以依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