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是由于我在另一个公司有劳动关系。所以不和我签劳?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是由于我在另一个公司有。所以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就和我签劳动协议。请问这个属于合法的吗。而且试用期还是3个月。协议签1年的。
1、你与另一个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话,要与现在的公司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必须与前一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不与前一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本人也要对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你是协保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未解除,与新的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劳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