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龄应该如何计算?我1998年7月中专毕业(国家任务公费生)
我1998年7月中专毕业(国家任务公费生),毕业后参加双向选择就业到了一家民营企业,因民营企业无权托人事档案,因此我将人事档案托管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2000年6年我辞去该民营企业工作,去广东打工.人事档案仍托管于原交流中心,并按时交足人事代理费. 2005年我应聘到某国营单位工作(至今),并将人事档案转至该国营企业.但是该国营企业仅从我入职该企业开始计算我的工龄,这是否合法合理?我若参与企业改制,我的改制工龄应该如何计算? ——我的社保(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从2001年起交
参加工作的年限计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工龄分为两部分: 一种是连续工龄,以在现工作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另一种为一般工龄,即可以纳入工作经历的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连续工龄同时是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则不一定是连续工龄。 因此,虽然你1998年7月中专毕业后参加双向选择就业到了一家民营企业,2000年6年辞去该民营企业工作,又去广东打工,且从2001年起一直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但这些只能作为你的一般工龄计算,可以作为你参加工作的年限。 2005年应聘到某国营单位工作(至今),并将人事档案转至该国营企业,应视为完成了人档合一。但是该国营企业仅从你入职该企业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你的工龄,应属于企业工龄,也就是连续工龄,并不违反国家规定,你若参与企业改制,你的改制工龄只能以你进入该企业时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