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蒸汽给别家公司,税率应该是13%么?请问:我公司是在承包别的公
请问:我公司是在承包别的公司的锅炉后,以回收的废旧木材为原料,使其燃烧产生蒸汽,然后供给这家公司,象我们这样的公司转为后,税率怎么确定?是17%还是13%?我们回收的废旧木材,能否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二.向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废旧物资,并取得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可根据废旧物资销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算扣除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