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结婚前生了个姐姐老爸结婚前和初恋情人谈了7年恋爱,后来被人看
老爸结婚前和初恋情人谈了7年,后来被人看到女方脚踩两船,老爸痛苦的分手,两年后认识我妈结婚到现在。 现在快三十年了,初恋情人的老公死了,在三年前找到我爸说生了个女儿是他的,要老爸给钱- - (那个女儿两年前结婚的时候老爸给了她三千块,但那女儿从来没有给过老爸什么东西,另外老爸现在房子是我的名字) 现在初恋情人和女儿要来分财产,请问他们要的走吗?包括存款和房子之类的。 补充下:老爸分手的时候并不知初恋怀了他的孩子,何况是初恋脚踩两船被邻居看见了老爸才痛苦分手的,近三十年初恋并没有找过老爸,这段时间房子拆
你父亲的初恋情人(女方)在怀有你姐姐后嫁给另一个人,你的姐姐一直被女方和他的丈夫一起抚养,后来男方也知道了你姐姐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呢,你姐姐和女方的丈夫在法律上形成了收养关系,依据《收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你姐姐与你父亲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继承与被继承关系,她没有权利继承任何财产。并且现在她已经30多岁,是成年人了,你父亲也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至于女方,她和你父亲之间现在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了,更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财产。 而且,家庭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没有法定的情形发生,法院是不会支持进行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