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险和社险我朋友去年9月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今年一月份又有了
我朋友去年9月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今年一月份又有了新工作,请问:去年的10,11,12三个月的医疗和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交?为什莫有人说不用交了,没有必要,麻烦哪位朋友详细给我讲一下,多谢了!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与该单位商量,看是否可以通过该单位补缴,但10-12三个月份的费用应该全部由自己负担。如果新单位不同意,可能就没有办法补缴了。其中,医疗保险是不能补缴的。 另外,10-12三个月份不缴纳,缴费年限中断,对将来享受退休待遇会有一些影响。但应该不会有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