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经济行为人利用银行的结算服务进行资金转移,是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经济活动无论持续时间长短,办理资金支付结算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针对不同社会主体的不同经营活动需求,《办法》对因临时活动需要银行结算服务的存款人,设立了临时存款账户这一账户类型,其特点是突出了临时性,规定了最长使用期限。 《办法》规定,下列三种情况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是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临时机构;二是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三是公司的注册验资。 具有以上三种情况的存款人,均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程序,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